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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南通市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通建安监﹝2018﹞ 27 号

市区各施工单位、各项目部:

现将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南通市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通大气办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对照落实扬尘防控各项要求。

根据保障方案要求,我市为严控区保障时段为2018年6月20日至6月25日,共6天。我站、市大气办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在保障期间组织对工地开展督查,重点检查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等问题,或被市大气办通报,我站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除一律停工整改外还将采取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先推优资格、提请行政处罚等处罚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南通市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通大气办201820号)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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