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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通建安监〔2018〕7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市区建设工程环境整治、扬尘防控、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工地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规定,我站对原《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建设工程环境建设工作标准>的通知》(通建安监〔2016〕10号)进行修定,并印发《市区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工作标准》),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自发文之日起,市区所有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实施。我站在开展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现场条件查看时,也将对照《工作标准》逐项核查。

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如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实施的,我站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在企业信用管理、项目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对扬尘污染行为一律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政规〔2013〕2号)的规定提请行政处罚。

附件:《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年3月2日

附件: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规定,结合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际,综合我市环境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建筑垃圾处置及各项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

一、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有维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将建设工程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方案,并明确管理目标和措施;应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并定期检查;应制定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应将环境卫生有关内容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应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的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二、环境卫生

(一)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的规定设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设置应科学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施工区、材料加工区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大门及出入口。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和门卫值班室,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标志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施工现场环境建设及扬尘防控)、施工现场平面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和农民工工资调处公示牌。标志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大门及主要出入口硬化到位并保持干净、整洁。强化工地外侧周边道路的日常保洁,落实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扫、冲洗,确保无带泥上路和积尘现象。

2、生活及办公区域。生活区、办公区的通道、楼梯处应设置应急疏散、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宿舍内宜设置烟感报警装置。活动板房材质应满足燃烧性能等级A级标准。

(1)宿舍。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床头应设置姓名卡。

宿舍应选用安全电压确保电器安全使用。室内宜有适当的取暖和防暑降温措施,防止明火取暖。应单独设置手机充电设施(充电柜或充电房间)。

宿舍应设置生活用品柜等必要生活设施。生活区应提供晾晒场所及设施。

(2)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有污染源的地方;应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应按规定配备相关装置和设施。

(3)厕所。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并保证硬件要求;应按人员数量合理设置;应设志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高层建筑超过八层时,每隔四层设置临时厕所。

3、其它。

(1)库房。食堂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库房应采用单层建筑,与宿舍和办公用房分设并保持安全距离。

(2)沐浴间。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沐浴喷头并应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3)文体活动室(农民工业余学校)。应配备文体活动设施和用品。应根据相关规定配置教育设施和设备。

(4)卫生室。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担架等急救器材及防暑降温药品。

(二)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

1、卫生防疫。企业及项目部应按照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落实专职或兼职保洁员,采取灭鼠灭蝇灭蟑螂等措施。

2、食品安全。

(1)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承包合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管理和培训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2)应加强食品原料进货管理。建立采购台帐,保证食物的可追溯率性。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食堂应按许可范围经营,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存放食品原料的储藏间或库房应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库房不得兼作他用。

(3)工地食堂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炊事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备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食堂卫生环境要做到清洁并保持良好,通风和排烟装置保持正常使用。配备相应规模的消毒设施,并作好消毒使用记录。使用燃气的食堂,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并应加装燃气报警装置,并应按相关规定与宿舍和办公用房保持安全距离。炊具、餐具应及时清洗并定期消毒。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和保管,并加以标识。

(4)应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做好对农民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就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的医疗保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和器材到位,并加以演练。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应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自查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按规定组织施工工地卫生和食品安全展开各层面的自查活动,并填写《工地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日)检查表》和《工地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检查表》。

(6)健全资料台帐建设。企业及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相关资料台帐,及时将相关内容纳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九册表9.4.6~表9.4.8中,并能真实反映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全过程。

三、绿色施工

(一)节约能源资源。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的规定,在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的布局设计及材料选用方面科学合理,节约能源。临时用电设备及器具选用节能型产品,施工现场且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

(二)污染防治。

1、水土污染。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要求设置沉淀池、隔油池等,严禁将泥浆、污水、废水直排入河或随意接入市政管网内。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于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化粪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置专用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2、噪音及光污染。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的要求,实施对场界内噪声及光污染进行防控,减少施工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三)扬尘防治。

1、扬尘防治管理。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的规定,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确保人材物到位;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严格施工过程控尘措施;落实扬尘防治技术交底,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加强扬尘防治检查,确保控尘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扬尘防治教育,提升人员防尘意识;强化对分包单位扬尘防治管理,层层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完善扬尘防治标志建设,透明工地扬尘防治举措;建立扬尘预警响应机制,确保特殊气候条件扬尘管控。

2、建筑工地围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应采用硬质围挡。围挡形式须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实体围墙或经城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围挡,并按批准的形态组织实施。同时应满足《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规定的安全性和标准化要求。实体围墙应压顶、内外侧表面应用涂料刷白。临时围挡材料须为硬质、平顺夹心彩钢板,应做到材质、高度、规格统一,并有稳固的支撑系统,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溢,不得使用波纹板。

工地围挡市区主要路段高度不应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距离路口20米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米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同一施工区域不同标段之间应采用硬质临时围挡隔开。沿街装修工程、单体装修、幕墙工程等施工前应采用硬质临时围挡将施工区域、施工单体与周边区域进行有效分隔,隔离围挡与上述要求相同。

管线、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应在施工区域边的主要道路、行人及社会车辆经过地段设置临时围挡,或采用移动式围挡对即时施工地点进行封闭。

临时围墙(挡)的拆除应作为验收前最后一道工序,或待正式围墙施工后方可拆除。施工周期内,应对临时围墙(挡)定期进行维护,每半年一次对实体围墙进行全面刷新。

3、场地扬尘防治。

(1)硬化绿化。工地场地道路布置应科学合理,道路施工宜采取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阶段场地布置,及时调整场地道路设置。

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也可采用装配式、定型化防滑钢板等可周转材料构件铺设,但应满足承载力、抗压及车辆交汇需要。主要道路沿线应设置排水沟和喷淋设施。场地非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区应采用硬化并辅于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场内道路宽度应满足工程车辆会车要求。

生活、办公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宜优先使用能重复使用的预制砖、板材料。

原则上每幢建筑物前后必须有一条硬化道路,单幢建筑物周边应设置回形硬化道路。桩基、土方、地下室作业时,有条件的应在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回形硬化道路(道路标准同前)。作业结束时应对施工区平面布置进行二次规划布置,规范场地道路、各功能区域布置,确保硬化、绿化及覆盖等防控措施全面到位。

施工现场非硬化区域、土方堆置场地以及生活区、办公区全面推进绿色植物(被)栽种,提倡工地推行草树结合,统筹绿化小品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品味,提升工地文化。各工地绿化面积不得低于15%。

(2)裸土覆盖。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内裸露场地、土堆、基坑开挖等可采用扬尘防治网覆盖、植被种植或固化剂喷洒等防尘措施。空置区域应根据使用周期和使用功能,采取场地硬化、扬尘防治网覆盖或植被种植等措施。

(3)易扬尘材料覆盖。建筑工地应设置有围护结构及相关遮尘围挡设施的砂石等易引发扬尘建筑材料堆放场所,并配合采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细颗粒建材应封闭存放并轻拿轻放。工地现场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预拌砂浆应有自带螺旋输送装置和专用储藏罐并加以四周封闭围挡。储罐式散装水泥顶部应设置扬尘防治罩,下部设置输送装置并封闭围挡。

(4)场地管养。工地应落实专人负责建筑工地道路、裸土覆盖区域等易发扬未部位保洁、洒水和湿润工作并做好记录。

4、车辆冲洗管理。工地主入口及工地所有拟通行工程车辆的辅出入口均需配备冲洗设备,且应设置在车辆通行线路上,以方便冲洗;同时,应制定并张贴冲洗制度,建立冲洗登记台帐,落实专人对冲洗设备管理使用,确保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等工程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冲洗干净。

应设置成套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因场地特殊等原因确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配备高压水枪冲洗设施。土方开挖等阶段可采用水槽初洗加冲洗方式,确保冲洗效果。

冲洗设施配置应满足车辆外围尺寸、冲洗压力、承载力等要求。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组织验收、调试、交底。定期做好设施清洗保养工作。

冲洗设施应配套设置不得少于两级沉淀,水容量应满足自动冲洗要求。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和河、湖等水体。

装修、绿化、配套施工单位可借用土建总包单位的定型化冲洗台,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定型化冲洗台在使用单位退场前不得拆除。

5、建筑垃圾处置。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消纳。室内建筑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密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收集,严禁凌空抛掷。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项目部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企业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委托合同中应明确垃圾运输扬尘防治责任。

场内垃圾装车应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场外运输应采取密闭方式。

项目部应采取节材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周密场内周转使用,减少外运量。应分类处置各类垃圾,严禁焚烧各类建筑垃圾。

6、施工降尘措施。应根据工地实际,合理配备小型洒水车、移动式降尘喷头等综合压尘措施。对处于城市核心区域、施工规模大、社会关注度大及有标准星级工地创建要求的工地,宜采用风动式喷雾降尘器、大型洒水车、高压清洗车等降尘设备实施高效降压。

(1)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应安装环绕喷淋降未系统和高层喷淋降尘系统,定期洒水降尘。

桩基工程应严格按方案施工,合理划分流水作业面,减少施工裸露面和施工扬尘影响;应在作业面设置水源,落实专人适度控尘;应对待作业区域实施洒水或临时固化、覆盖措施;应对空置或已完成场地进行覆盖。

土石方施工周密施工组织,杜绝大面积土方裸露待挖;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业扬尘;应及时清除场内运输通道散落泥土,并实施裸露面洒水,保持路面及作业土湿润,确保不泥泞不起尘;4级风以上天气及特殊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土石方施工;基坑应采取边开挖边覆盖或挂网喷浆等措施;回填后应及时对土方裸露部位进行覆盖,并根据情况落实绿化固化措施。

土方回填后土面须硬化或绿化。场内堆置土方,可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堆期超过一个月应采取临时固化或覆盖、绿化措施。

脚手架外架应满张密目式安全肉,爬升、悬挑架底部应采取硬质封闭。安全网应定期清理,替换过程及后处理不得用拍打法除尘。作业层和隔离层应定期清理,不得堆积垃圾。严禁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清理建筑残渣及废料,严禁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室内清理时应使用移动式降尘喷头降尘。

(2)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作业应参照房屋建筑工程相关降尘措施执行。采用渐进式分段作业,减少土方裸露面积和时间;采用厂拌法灰土拌合,灰土过筛避风、路面人工洒水或高压清洗车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扬尘;采取缩短开挖时间,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施工道路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3)装饰工程。木工作业、型材加工、石材制作应尽量统一下料、统一制作、集中加工,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

(4)维修拆除工程。在落实房屋建筑相关降压措施的基础上,装饰面层拆除应采取分层拆除法;拆除工程应采取湿式作业法,降低扬尘危害。

7、应急处置机制。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设备、物资,确保污染天气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扬尘可控。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启动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相应等级的应急防控措施(包括暂停施工),最大程度削减污染峰值。当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时,各工地应根据统一部署,提前采取攻坚强化管控措施,增加频次洒水抑尘频次。

8、防治信息化。应积极配合城管、环保部门的要求配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工地扬尘自动监测系统。鼓励工程项目部采取信息化技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使用BIM等技术,分析建立现场三维模型,对建筑场地布置、土方开挖回填等实现策、优化和比较集成。鼓励企业建立扬尘防治数据信息库、影像资料库、管理文件库、应用系统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公益广告刊载。

工地围挡应严格按照城管部门审批的方案和比例刊载公益广告,做到规格统一,均匀布设,比例不少于围墙(挡)长度的30%。采用实体围墙的,公益广告画面一律采用框式带底衬结构设置;采用临时围挡的,公益广告必须实行全版立面覆盖。同时,加强对围挡及公益广告的日常维护,确保围挡完整,广告齐全。鼓励相关责任主体结合工地周边商业宣传、施工企业围挡标准化建设,实施工地围挡美化、亮化和标准化建设,并统筹公益广告设计、刊载,实现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提挡升级和环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