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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两起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22【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处室:

2018年1月11日下午3点10分左右,观音山新城兴石河东地块一工程21#楼4号吊篮(设备编号160248)向上提升至5楼时,吊篮西侧屋面支架脱落导致吊篮单侧下悬,人员脱落下坠,生命绳被篮筐刮断,吊篮内两名作业人员坠落至地面(高度约4米),目前两人均无生命危险。

2018年1月13日早晨6点55分左右,南通市开发区小海小学二、三期扩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塔吊司机)在上班攀爬塔吊时在26米处不慎从塔吊井架中跌落。建设单位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施工单位是南通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冯华;监理单位是江苏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夫州。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给我市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全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时段、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形成持续的高压态势,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稳定。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18年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年”,各地一定要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组织企业按“一必须五到位”进行自查自纠,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进行复查复核,通过检查督查来倒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

二、突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处坠落事故预防的通知》(通建安〔2017〕34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装置定型化、工具化的推广使用;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棚、临边防护栏杆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水平,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加强建筑工程全封闭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的搭设和使用,实现建筑工地全封闭施工,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事故;进一步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企业和项目标准化考评工作,要把考评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省标准化星级工地、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宣传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考评来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各地要认真宣传贯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事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01号),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从发文之日起,请各地对南通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其南通地区承建的所有项目实施6个月重点监管,督促企业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把《建筑施工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表》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请各地和相关处室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要求立即停止南通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招投标的资格、取消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参评资格。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