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建安监〔2018〕29号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电〔2018〕11号)和《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1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近段时间,本市建筑施工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伤2人,本市施工企业在外市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伤3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请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158号)、《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落实建设领域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250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90号)、《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180号)、《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通建安〔2018〕257号)等文件精神抓好企业和项目的管理,动真碰硬,扭转不良局面,树立南通铁军良好形象。
附件:1.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
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