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情况通报
现将5月份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未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约进行严格管理,未能执行建办质[2017]68号文件要求。
2、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能执行现场带班相关规定,隐患排查不深入。
3、轨道交通工程部分项目部对大型机械资料管理、维保管理不到位。
4、部分市政工程对防高坠专项检查流于形式,未能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个别项目起重吊装作业野蛮施工,存在违章作业。
5、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程度较低,未能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
二、被通报项目
项目名称:洪江东路(通富路-东快速路)工程三标段
建设单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施工单位: 南通鸿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