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自7月11日我市出梅以来,已连续多日出现高温天气。据市气象台预报,未来一周内我市仍将以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持续在35℃以上。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及时发布高温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强对高温等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公共媒体及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即时向卫计、教体、建设、交通运输、城管、农业、供电等重点行业和部门提出预防高温等恶劣天气的措施、建议。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播报各类预警信息,普及相关防范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预警信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减少高温等恶劣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科学把握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夏季高温、高湿、雷电、暴雨、冰雹、台风等交织出现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专题部署和落实当前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桶装化学品的监管,采取针对性的降温措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要加强高温期间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以及进入受限空间内等危险性较高作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专人监护;要严格仓库保管,妥善保管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落实烟花爆竹仓库通风散热、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客运、公交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车站、码头、渡口的安全监管,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高温时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加大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尤其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村村通道路以及车流密集路段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长途驾驶员定时定点休息制度,坚决防范疲劳驾驶、冒险驾驶。建设施工企业要认真抓好高温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和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与支护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严格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要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众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车站、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农村、老城区、工人集体宿舍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用电超负荷等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伤亡事故发生;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高度重视用电安全。高温天气,各类工业、民用供电负荷加大,要制定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对用电、用气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做好露天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用气、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使用和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狭小、潮湿、易导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冶金工贸、农业机械、海洋渔业、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保障措施。
三、强化落实工作场所高温防范措施。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各项规定,明确本单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将防暑降温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二要加大防暑降温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要严格执行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作业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减少和杜绝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四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五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四、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防暑降温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特别要关注困难家庭、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群体,做好相关防暑降温工作。车站、商场等人口聚集场所要保证降温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消暑药品。各级供电部门要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正常用电。各级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的现场巡查,确保施工和人员安全;同时,加强水、气运行管理和管网检修维护,保证水气设施正常运行,全力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各级卫计、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中暑患者的医疗救治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和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各级农业、畜牧、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生产防高温的技术指导工作。各级民防部门要尽最大努力开放民防工程,免费提供给市民群众纳凉。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对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其他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群众防暑降温工作。
五、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各类信息及时通畅。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准备,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6日